2009年区政府机构改革 |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09〕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理顺权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在机构设置调整上,主要是:
1.撤销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委员会,组建经济委员会,挂商务委员会、粮食局牌子。
2.撤销信息化委员会,将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并入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挂信息化委员会牌子。
3.撤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卫生局的医疗保险办公室,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公务员局、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4.撤销规划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组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5.撤销市政管理局,组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6.组建交通运输管理局。
7.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由在区政府办公室增挂牌子调整为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
8.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归口管理机构调整为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
9.旅游事业管理局更名为旅游局,由归口管理机构调整为政府序列工作部门。
10.档案局由政府序列工作部门调整为归口区委办公室管理。
11.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更名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增挂的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更名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监察委员会(与纪委机关合署)更名为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
调整后,区政府工作部门设28个,区级机关行政编制配备816名(含从镇级机关调剂划转的20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