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方案 |
《按照2014年度上海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方案》要求,现对本区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统计总体要求
(一)本次统计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gww.sbbsmz.sh)上完成。根据本区公务网接入情况(参见附件1),已接入的部门自行在实名制信息系统上进行数据维护和报表打印,并上报区编办;未接入的部门沿用核对纸质名册表上报区编办、由区编办代为维护上报的做法。
(二)统计数据的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三)统计报表、纸质名册表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1月16日(周五)。
(四)各部门统计人员要兼顾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统计具体说明
(一)已接入公务网的部门
1.确定本部门实名制系统操作人员,填妥保密承诺书及涉密终端登记表,于2015年1月8日前报送区编办,获取本部门实名制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2.登陆实名制信息系统,进入“人员管理”模块,核对并更新实有人员信息(各字段内容参见附件2)。人员信息无变动的,直接进入第3步操作。人员信息需要更新的,点击“修改”进行操作后,按照区编办审核要求,分两种情况:一是涉及新招录、跨部门调动、职务职级变动的,填报《机关实名制信息变动报审表》并附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区编办,由区编办审核后进行第3步操作;二是除上述内容以外的信息修改,不需报送材料,由区编办直接审核后进行第3步操作。
3.进入“综合统计”模块,核对“机构编制情况表”内各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数据上报”,填妥上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点击“上报”。
4.点击“打印”,下载并打印“统计报表”和“报送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随后,没有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将“统计报表”和“报送函”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区编办;有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点击右上方“切换事业系统”按钮,核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经核对无误,点击“打印”,打印“统计报表”并加盖公章,与行政编制“统计报表”和“报送函”一并于2015年1月16日前上报区编办。
注意:由于事业系统信息系从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整体导入,以便对接上报中央编办,故主管部门若在核对过程中发现数据有出入,应及时要求事业单位经办人确认是实名制上报不准确还是数据在导入过程中发生错误,并告知区编办,由区编办联系市编办进行年报信息后台修改。如果是实名制上报不准确的,请同时告知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尽快进行实名制维护。
(二)未接入公务网的部门
1.核对修改《机关人员名册表》。主要核对人数、内设机构、职务名称、领导(非领导)职务级别、人员党派和学历(全日制)等信息,各字段内容参见附件2。本年度军转干部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信息有更改的,以红笔直接在表上进行修改,涉及人员调入调出、职务职级变动的,填报《机关人员变动表》并按要求附相关纸质材料。
注意:以2014年12月底供给关系(工资、社保关系)在本单位为准,如有已调出仍在册的,请直接划去,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调往何单位;如有已调入未在册的请在表格下方空白处按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供给关系”填“是”,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单位。
领导岗位在岗不在编的情况,即已调入本单位或在本单位兼任职务,但其供给关系不在本单位,未占用本单位编制的,请在空白处按格式补充填写相关信息,“供给关系”为“否”。
2.填写表格下方本年度接收军转干部人数,数据应与人员名册表内军转干部数一致,如无请填“0”。
3.有下属事业单位的,填报《 所属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统计表》,数据应与下属事业单位在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的军转干部数一致,如无请填“0”。无下属事业单位的,不需填报。
4.经核对的《机关人员名册表》,以及根据部门情况需上报《机关人员变动表》和相关纸质材料、《 所属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统计表》的,一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区编办。
5.区直属事业单位,填报《 所属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统计表》(如无请填“0”)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区编办。
因工作时间较紧,请将相关表式直接送区政府1108室。
区编办联系人:陶镭、石晓勍
联系电话:69735539、59732890-11108
附件:1. 《已接入公务网机关名单》
2. 《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字段说明》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承诺书登记表及保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