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 |
沪编〔2010〕186号
各市级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各区县编办: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2009年7月,本市组织开展了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工作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近日,中央编办召开了域名注册工作交流推进会,全面进行了工作布置。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快速发展,我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来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专用中文域名已经成为公众在互联网中准确识别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专用中文域名对加强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和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加快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的应用普及,迅速提高这两个域名的注册数量,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的具有高度政治意义的一件大事,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国家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
二、 明确责任、加强指导
各级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对本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使用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结合实际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督促其尽快申请域名注册。同时,要加强对域名注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按规定及时与中央编办域名管理中心,沟通域名注册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衔接,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通报情况转发相关文件。
严格按照《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指导手册》的口径,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鼓励和督促已开通域名注册的单位在对外宣传中,积极使用政务和公益域名,在本单位刊物和网站上明确标示。
三、 继续做好集中注册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对尚未完成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的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站,要抓紧开展注册工作,没有网站的也可及时申请,以便预留出相应的域名。各部门组织开展好有关机关河事业单位注册信息报送工作,争取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域名集中注册工作。集中注册结束后,各级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部门,按照职责继续做好域名应用普及和协助做好已注册域名的后续服务工作。
四、 建立日常联系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域名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请各市级机关、各区县编办尽快明确承担该项工作的具体处室和联系人,并于2010年10月18日前,告市编办综合处。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